近日我院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过程中,积极践行检调对接机制,促使双方当事人在检察环节达成刑事和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案被害人家属在这场事故中同时失去了妻女,且犯罪嫌疑人一直未与被害人家属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被害人家属到我院要求将犯罪嫌疑人收监,双方矛盾激化。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系过失犯罪,案发前无违法犯罪记录,案发后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承办检察官并未就案办案,简单地一诉了之,而是决定通过检调对接方式,力争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经承办检察官多次协调后,双方当事人及律师的意见逐渐统一。为进一步以调解促和谐,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检察官先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后又专程前往被害人家属家中,经过检察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被害人家属也表示愿意谅解,同意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表示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后我院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议法院对其判处缓刑。
结案并不是一个案件的终点,只有“案结事了”才是对当事人、对社会最负责的结果。今后,我院会继续通过调解化解矛盾、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更好地落实检察办案为民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