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检察权的公开透明,公正执法,6月18日上午,宜秀区检察院对一起拟作不起诉的盗窃案邀请各方参与,进行了公开审查听证。
该案中,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徐某某均为辖区杨桥镇的村民,因对同村一停产厂房内的废旧物资三次实施盗窃行为,涉案价值人民币1074元,公安机关接报警后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承办人在审查过程中,重点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被害人向办案机关表示都是同村村民,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被盗物品多数已经追回,对两名嫌疑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希望司法机关给该二人一次机会。两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也深表懊悔,对承办人表示这种行为给村里抹了黑,自愿认罪认罚。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及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等从轻处罚情节,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为达到本案的社会效果和在当地警示效果,宜秀区检察院决定对案件进行公开审查,邀请了相关当事人、侦查人员、辩护律师、村委会代表及所在乡镇人大代表参与听证,对案件的处理充分阐述意见。
在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通过详述书证、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证据重现案件事实,列举法律法规作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依据,受邀的公安机关承办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被害人在认真听取承办检察官意见后,均赞同检察机关拟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认为这种兼顾法律、公平及构建和谐社会关系的处理决定才真正体现了检察关怀。通过本次公开听证,本就十分后悔的二犯罪嫌疑人更加深刻的认识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法律意识淡薄的他们也在进一步学习和了解法律常识,并时刻警醒自己不再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
检察机关通过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的制度,既提高了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增强了法律监督的精准性,更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有效打击犯罪的同时,也进一步取得了宣传教育、广泛普法的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