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区检察院强化“四到位” 严把协助执行监视居住安全关
近日,宜秀区院法警队积极配合反贪部门圆满完成了历时3个月、200余人次的协助执行监视居住任务,为成功突破案件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今年3月以来,我院反贪局立案查处上级院交办的系列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由于案情重大,任务艰巨,市院统一抽调各县、区院司法警察参与执勤。我院法警队全员协助执行监视居住任务,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全院法警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勇于担当、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的精神,为我院反贪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立下了汗马功劳。
一是对协助监视居住工作重视到位。院党组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工作,对司法警察参与办案涉及的办案安全和办案纪律反复强调,要求干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办案的各个环节都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松懈情绪。协助执行监视居住期间,我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多次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点进行检查,对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进行指导,切实强化了执勤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保密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法警队在接到协助执行监视居住任务的命令后,主动与办案检察官取得联系,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特别注意了解其个性特点、心理动向、身体状况等情况,预判可能存在的风险,据此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预案,保证任务到岗,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三是执勤人员责任意识到位。在此次协助执行监视居住任务中,法警队全体人员工作热情高涨,以“服务检察办案、保障办案安全”为目标,把参与和配合自侦部门办案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履行应尽职责,为办案一线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是法警部门履职程序到位。法警作为协助侦查职务犯罪案件的参与者,我们坚持“履职不失职、办案不越权”的原则,以保障自侦部门办案安全为重心,做到职责清、任务明。在办案区履职过程中遵循规范设置、依法使用、加强监督的原则,完善办案工作区使用审批、登记、交接、值勤等规章制度,建立司法警察履职台账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法警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