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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案件
        “守护绿色江淮”成绩单
        时间:2023-0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5月至2022年4月

        安徽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

        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

        “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活动取得哪些进展和成效

        又有哪些新亮点

        一起来围观

        1个半月完成348页46万字的审查报告、10名恶势力分别判处十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4名被告人单独或连带赔偿因非法采矿产生的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86万余元、非法采矿行为在省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这是一起由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方某海等28人非法采砂案,该案入选了安徽省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十大典型案例”。

        2019年1月,被告人方某海与被告人毛某、刘某武共谋,利用其三人合伙成立的芜湖锦裕装卸服务有限公司,在长江芜湖段收购、转卖、过驳江砂,赚取非法利润,并由方某海负责具体业务。

        方某海与被告人曹某正合作,对外与非法采砂人员事先通谋,收购非法开采的江砂,通过曹某正的“中航浮158”浮吊船过驳后运输至上海,再由曹某正转售,曹某正支付给锦裕公司每吨1元的过驳费。方某海、毛某、刘某武等16人共同实施的非法采矿行为,严重破坏了长江生态环境。经评估,造成水生生物资源损失共计38048元,恢复河床原始结构及水涵养量共计需9223044元。

        2020年9月18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对恶势力组织纠集者毛某以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9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76万元;对陈某伟等11名恶势力中的10人分别判处十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1人被判处拘役十个月,均并处罚金;

        对其他16名非涉恶被告人分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对各被告人非法所得予以追缴;王某银等4名被告人单独或连带赔偿因非法采矿产生的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合计86万余元,同时就非法采矿行为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生态文明安徽样板建设,2019年5月至2022年4月,安徽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并因地制宜,分别开展了服务保障长江(安徽)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巢湖流域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大别山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等五个子专项

        同时,针对升金湖、女山湖等区域保护部署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小专项,针对长江船舶污染和长江十年禁渔也进行了专项监督部署,从而形成了省检察院牵头推进、区域分类实施、各地因城施策的生态检察大格局。

        此专项活动的第一年着眼于“打基础”,第二年重在“求提升”,第三年注重“抓深化”,经过三年层层递进的努力,逐步形成了生态检察的安徽路径。三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领域犯罪线索439件516人,行政机关已移送422件49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01件267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029件1793人,起诉3097件6307人。

        三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摸排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问题线索10042条,立案571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805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04件;共督促清理、修复被占用和破坏的林地、耕地4964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29万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7.7万吨;督促回收和清理各类生产类固体废物15.65万吨。先后有16件案件被最高检等评为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