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时代、数字政府的深入推进,互联网在为行政机关优化政务公共服务水平、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的同时,也对平台保护个人信息提出更高要求。
近日,大观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相关行政机关在某网站发布的部分信息中,未对其中的公民个人信息内容进行去标识化处理,涉及部分人员的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被公开。
该院随即就上述问题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工作对接磋商,表示政务信息的公开会受到社会密切关注,行政机关应当在个人隐私保护和政务信息公开中做好平衡,既要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予以公开,也要对拟公开的信息内容加强审查,确保不对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磋商会上,该院建议相关部门立即对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相关行政机关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对该部门所有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下一步,大观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助力解决好行政机关履行信息公开职能与隐私权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依法公开政务信息的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