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院刑事检察部门:
现将2022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的数据通报给你们,请各地根据数据通报的情况,及时查漏补缺: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审结处理合计1834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679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1.55%,同比上升了3.97%,各县区院适用率均达到80%以上。
2022年上半年,全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起诉1289人,不起诉356人,不起诉率为21.64%,同比上升了13.02%。
2022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刑事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量刑建议合计1054人,其中,提出幅度型量刑建议47人,占比4.46%;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1007人,占比95.54%。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建议合计1033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8.01%,同比下降了0.12%。其中,采纳确定型量刑建议986人,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7.91%。
2022年上半年,全市开庭审理认罪认罚案件965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408件,占比47.17%,同比下降了16.04%;适用速裁程序277件,占比32.02%,同比上升了15.48%。
2022年上半年,全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一审法院判决1088人,提出上诉23人,上诉率为2.11%,同比下降了1.29%。
从数据上看,与2021年上半年相比,2022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各方面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认罪认罚适用率、不起诉率、速裁程序适用率、上诉率均得到明显改善,案卡漏填错填情况也已全部纠正。请各地继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行,不断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率,在依法惩治犯罪的情况下,贯彻宽严相济形势政策,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