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院四举措构建未成年人检察“五位一体”工作格局
时间:2016-05-17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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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宿松县院始终坚持和践行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理念,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利益为目标,积极探索和构建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护“五位一体”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质效。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凸显专业化。注重配齐配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业人员,在公诉科设立了未检办,抽调熟悉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女检察官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模式,确保未成年涉罪人员在捕、诉、监、防各个环节都得到重点审查和特殊关护。2015年,该院共批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件5人,提起公诉10件20人。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促进规范化。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库,对犯罪记录、卷宗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由专人进行加密管理。建立完善社会调查工作制,对每一起未成年人案件均采取走访谈话或开座谈会等方式调查未成年人的家庭背景、个性特点、案件情况、自我认识、帮教条件,全面客观分析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案动机、目的、原因和再犯罪的可能性,为最终作出人性化处理提供参考。构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制度,严把评估、审查、监督 “三个环节”, 2015年,该院对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占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总数的17.6%。
三是加强预防帮教突出社会化。实行案中教育感化与案后帮教回访工作对接,在审查案件、提审、庭审环节,采取与成年人不同的方法,边办案边教育。案件办结后,逐人建立帮教档案,加强与家长、学校等方面的配合,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联合开展帮教、跟踪回访工作。实行法制宣传与犯罪预防对接,积极运用电视台、报刊、网络的法制专栏、专题节目,大力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营造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浓厚气氛。与该县松兹小学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由未检办成员担任法制辅导员,定期对学校师生进行普法讲座,促进师生法律意识提升,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四是注重人文关怀体现人性化。制定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制度,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平台,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2015年以来,该院对3名受害的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求助,发放救助金1.98万元,对1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进行法律援助。建立“周末办理”制度,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小组利用周末时间传唤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既不影响犯罪嫌疑人正常学习,又保证了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管理制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检察官爱心妈妈工作室”品牌创建活动,积极参与爱心助学活动,多年来该院共资助贫困学生40名,资助费用超过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