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董桂文介绍相关情况
在6月28日召开的安徽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省扫黑办副主任董桂文在介绍常态化下检察机关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情况时说,2021年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持续加强法律监督,持续做到深挖彻查,共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94件220人,提起公诉147件992人。
据介绍,办案中,安徽省检察机关注重打早打小,将打击锋芒转向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苗头上,对涉农黑恶犯罪、信息网络、自然资源、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黑恶犯罪,露头就打、消除后患。
通过各级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打破信息壁垒,及时发现涉黑恶犯罪线索。对涉黑恶案件中发现的重大监督线索,重点加以推进,必要时上级检察院同步进行审查。同时将“打伞破网”贯穿办案全过程,加大对已办结涉黑恶案件中“有黑无伞”、“黑大伞小”案件的复查复核,共排查案件1248件,梳理案件线索76条,均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置。
为确保涉黑恶案件的办理质量,安徽省检察机关一方面对提前介入案件实质化办理,逐条列出详细侦查提纲,高质量引导侦查,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口。去年以来所办理的涉黑案件,未经退查直接提起公诉的比例达到73.73%,办理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另一方面深化严审细查机制,该省检察院制定出台对涉有组织犯罪案件统一把关办法,细化了省市两级检察院把关方式、职责分工和纪律要求,真正将实质性把关做细、做实、做到位。去年以来所办结的108件涉黑恶案件,法院无一起改变黑恶定性,案件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助推社会治理上,安徽省检察机关坚持“四大检察”一体推进,即通过刑事检察打击黑恶犯罪,遏制黑恶犯罪反弹;通过民事检察,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督促健全金融市场,铲除“套路贷”滋生的土壤;通过行政检察,依托“府检联动”,助力依法行政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通过公益诉讼检察,修复受损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卫蓝天碧水净土。
去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共制发涉黑恶及四大行业领域检察建议264份,已收到反馈252份。针对专项斗争期间发现的基层组织治理和自然资源领域案件频发现象,安徽省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打击和整治“村霸”“砂霸”“矿霸”等黑恶势力刑事犯罪,从而解决了一些老百姓投诉、反映的突出问题。
“在接续的工作中,检察机关将更加密切关注企业合规经营、‘村霸’整治、新四大行业及网络黑灰产业链治理等经济社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助推社会治理取得新突破。”董桂文表示。
发布会上,董桂文还回答了安徽广播电视台新闻联播记者有关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情况的提问,并公布了检察机关办理的程某盛、杨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程某盛、杨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基本案情】
2010年9月,程某盛伙同杨某、赵某林等人在安徽省岳西县注册成立安徽省岳西县兴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从事放贷业务,为提升威慑力、获取强势地位、攫取更大经济利益,又陆续网罗唐某、方某明等十余人加入,壮大组织实力,并在霍山县境内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程某盛、杨某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赵某林等5人骨干成员,魏某明等12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无视国家法律、无视群众利益,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中,一是紧紧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四个特征”,确保“不拔高”“不降格”。二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立案监督3件6人、纠正漏捕、漏诉7人。将诉讼监督融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及时发现处置职务违法线索,其中1人因滥用职权罪已被法院判刑。三是依法规范“打财断血”,严格依法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做到不枉不纵,确保既有效防范黑社会性质组织死灰复燃,同时又兼顾公民合法权益,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