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崇尚英雄、缅怀先烈,激扬英雄精神,砥砺家国情怀,是新时代必须的使命担当。
地处安徽西南部的岳西县,是大别山腹地中的革命老区,红34师、红25军、红28军、红11军、红27军、刘邓大军先后在这里组建、重建或战斗。历史遗留下来反映革命前辈优良传统的诸如大别山烈士陵园、王步文故居、红28军旧址等一大批旧址、遗址,特色鲜明,独具一格。2019年9月份开始,岳西县检察院对县内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全面了解辖区内英雄烈士保护现状,深入摸排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件线索。通过走访调查,该院发现全县革命烈士纪念设施虽总体保护较好,但部分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仍存在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垃圾未及时清除、墓碑损坏、墓碑碑文字迹不清等问题。另有部分散葬烈士墓,尤其是无后代的红军烈士墓,无专人管理维护,有的烈士墓已无道路通行,杂草丛生,不利于后人瞻仰和传承革命先烈英雄事迹。
该院认为,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烈士的重要场所,是对广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红色宝贵资源。上述有碍观瞻、不符合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氛围等情形,不仅损害革命烈士尊严荣誉,也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此,该院向岳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送诉前检察建议,要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破损、字迹不清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复保护,对烈士纪念设施周边有碍观瞻、不符合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环境和氛围的行为加强管理,并对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排查,切实履行对全县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岳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英雄烈士保护工作部署会,就检察建议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该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烈士墓)维护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的烈士墓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明确管理责任落实整改;约谈了部分烈士家属或亲属,要求他们认真履行散葬烈士墓的管养维护协议,如果烈士遗属愿意,可以迁移到大别山烈士陵园安葬。另大别山烈士陵园管理所已与岳西县玉禾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清洁服务合同,陵园服务环境明显优化。该局还出资数万元邀请专业刻碑人士对大别山陵园内460块墓碑、5处其他石刻、入口浮雕墙及五角星等所有文字,进行了全面清修、描漆。
清明节前夕,岳西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对本案进行跟踪回访,检察建议的内容已全部整改到位,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恢复了庄严、肃穆、洁净的环境。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十条: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方便瞻仰、悼念英雄烈士,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