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望江县检察院依法批捕并提起公诉的杨张军涉嫌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案一审已告终结,主犯杨张军被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2万元。所诈骗的134万元已全部追回并及时发还园区两受害企业。
2010年1月,县公安局接到报案,该县开发区雷池纱业有限公司和安徽英贯豪纺织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在与浙江兴航纺织有限公司签订履行棉纱购销合同过程中,被该公司法人代表杨张军骗去棉纱近120吨,价值134万元,随即立案侦查,将杨张军抓获。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时,该院及时向县人大、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汇报,引起高度重视,得到领导的大力支持。检察长、分管检察长迅速部署,要求侦查监督部门快速审查,及时向检察委员会汇报。鉴于该案涉及县工业园区企业且诈骗金额巨大,检委会讨论决定:一、立即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搜集并固定相关证据;二、扩大战果,摸清销赃处所,迅速查明同案人;三、加大追赃力度,为企业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经过公、检两家密切协同作战,迅速查明犯罪嫌疑人杨张军涉嫌诈骗犯罪事实:该杨系浙江省诸暨市人,曾为浙江兴航纺织有限公司(该公司系一无场地,二无资金,三无人员的“三无”公司)法人代表,2009年8月至2009年10月间,与望江雷池纱业有限公司签订棉纱购销合同并骗取棉纱六车;期间又以同样方式骗取安徽英贯豪纺织有限公司棉纱一车,合同价值总计134万元,然后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所得款项用于抵债及挥霍。
犯罪嫌疑人杨张军归案后,为防止货款流失,该院派员协同警方马不停蹄、千里奔波浙江诸暨等地,在当地检察、公安机关的积极配合下,追回赃款134万元并及时汇到两受害企业账户,避免了两企业重大经济损失,企业员工对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迅速追回货款表示感谢,称赞政法部门为企业保驾护航。
该案的成功告破,严厉打击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着力保护了中小企业利益,维护了健康稳定有序的发展环境,体现了政法机关立足本职,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彰显了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维护地方稳定和发展的强力保障作用,有力维护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