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和证据做了全面介绍。犯罪嫌疑人余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驾驶三轮电动车上路行驶时,观察疏忽,操作失误,未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导致车内两名乘坐人一死一伤,涉嫌交通肇事罪。由于肇事者余某某与两名被害人的特殊关系(余某某与被害人李某甲、李某乙系母女关系),承办检察官鉴于余某某属于过失犯罪且主动认罪认罚,被害人家属表示不追究余某某一切法律责任。对余某某做不起诉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三位听证员详细了解了案情,充分听取了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一致建议对余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本次听证会不仅使得案件办理更加透明化、规范化,也彰显了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下一步,望江县检察院将按照“应听证尽听证”的要求,将公开听证常态化、规范化,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