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下车在路边超市给我老婆买几瓶饮料喝,谁知道刚开车门准备下车的时候,后面的一辆电动车就撞到我车门上来了……”,本准备送妻子去车站的周某,因为观察疏忽,导致交通惨案的发生。
2021年2月17日8时许,被告人周某驾车载着妻子虞某去望江车站搭车,当行驶到一家超市门前路段时,周某停车后未观察后方来车情况,直接打开驾驶室门下车,车门与同向行驶的叶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叶某受伤。被害人叶某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望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周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叶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周某悔恨不已,积极赔偿被害方损失,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周某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判决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近些年,类似这样“开门杀”的事故并不少见,交通安全不容小觑。检察官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停车时尽可能停在停车泊位里,路边停车时尽可能靠边停靠,乘坐人下车时一定要观察仔细,避免意外发生。同时,骑车人在经过路边停放的车辆时,要注意减速慢行,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防范车门突然开启造成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