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忠民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市检察院党组:
市委决定:
潘忠民同志任市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正科级检察员,免去其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职务;
陈金平同志任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免去其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职务;
许昌来同志任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专职检委会委员职务的任用,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中共桐城市委组织部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