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能
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4、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二、单位基本情况
我院在职人数67人,其中行政编制数64人,行政工勤数3人。离休人数1人,退休人数28人。我院预算实行财政统一预算拨款。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预算收入总计924.23 万元,其中:市财政拨款924.23万元。
本年预算支出总计 92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23 万元,项目支出252.00 万元。
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是工资福利支出412.18 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6.36万元,津贴补贴178.6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1.67万元。
二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3.98万元。其中:离退休费119.18万元,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44.80万元。
三是商品服务支出 96.07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96.07万元。
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办案业务经费125万元,业务装备经费127万元。
2016年 3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