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扰我多年的离婚问题总算在检察院的帮助下解决了,太感谢了!”8月15日下午,李某某向检察官展示着刚拿到的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并给检察官送来了一面锦旗。近日,桐城市检察院成功化解了一起伪造身份信息办理婚姻登记行政争议案件,使得当事人李某某如释重负。
说起李某某的困扰,源于他和妻子的那场婚姻。今年4月底,李某某急匆匆地来到桐城市检察院,告知接待的检察人员,其与妻子陈某某在外务工认识,2004年登记结婚,次年有了一个儿子。在儿子不到5岁的时候,妻子选择了不告而别,离家出走。李某某四处寻找妻子,都没有结果。十余年,因为妻子离家出走又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他在生活上遇到了很多困难。去法院起诉离婚,经过法院一系列调查才得知妻子冒用了别人的身份信息与其登记结婚,因被告不明确被驳回起诉。自己又跑去民政局申请撤销婚姻,因其提交的证据不充分,没能撤销,只好来检察院看看能不能帮忙解决这个问题。检察官在了解基本情况后,让其不要着急,审查相关材料后,立刻将该案予以登记,并迅速进行了调查。
查清陈某某的真实身份是摆在检察官面前的第一道难题。检察官首先在桐城市档案局查阅了李某某与陈某某的婚姻登记档案材料,查询到陈某某登记结婚时的身份信息。另在桐城市民政局查询到身份证尾号不同的同名同姓陈某某的婚姻状况。随后,检察官在公安局调取了同名同姓的陈某某户籍信息,组织李某某对户籍照片进行辨认,并委托四川省某县检察院、新疆某县检察院分别对俩人的婚姻状况进行调查。
经过一系列调查足以证明陈某某使用自己的照片及他人的身份信息与李某某登记结婚。为进一步厘清案件事实,充分听取意见,今年7月中旬,桐城市检察院邀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公开听证,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李某某与陈某某的婚姻登记,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随后,桐城市检察院向桐城市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撤销李某某与陈某某的婚姻登记。同时,考虑到李某某多年独自抚养孩子成长,家庭生活困难,桐城市检察院决定给予李某某司法救助1万元。桐城市民政局采纳了检察建议,作出撤销李某某与陈某某婚姻登记的决定。李某某终于恢复了“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