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约谈
检察工作如何更好地参与社会治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解决这个问题,2013年,桐城市检察院以预防职务犯罪为切入点,出台“检察约谈”工作机制,促进检察工作既接地气、又养底气。实施一年多来,该项工作已成为该院展示检察形象的一张特色名片,赢得了社会各界充分肯定。
传统的职务犯罪预防主要依靠法制宣传、警示教育等手段,方法较为单一,针对性不强,且大多数时候是案件办完后再预防,亡羊补牢,预防的前瞻性也不强。针对存在不足,桐城市检察院于2013年推出“检察约谈”机制,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开展检察约谈,提前打下“预防针”,增强机体免疫力,防止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对有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开展检察约谈,警示他们悬崖勒马,防止“小错”酿成大案;对发生窝案、串案或职务犯罪案件多次发生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检察约谈,教育他们引以为戒,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一套不能腐的保障机制。通过区分不同对象、设定不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检察约谈,注重教育和挽救,起到临界预警作用,提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科学化水平。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这项工作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仅2013年就有16人接受了约谈,很多单位主动要求检察院去开展约谈,帮助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人民网、新华网、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都进行了报道,上级检察院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为了认真落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这政法工作三大任务,今年,桐城市检察院对检察约谈工作进行了“升级改造”,赋予其新的内涵,那就是“跳出预防抓预防”,即:依托检察约谈这个抓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查找和堵塞各种隐患漏洞,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促进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升级后”的检察约谈由最初单一的“警示性约谈”扩展为“督促性约谈”、“预防性约谈”、“咨询性约谈”、“宣教性约谈”等多种形式,同时进一步拓宽约谈范围,突出“四必谈”,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办理案件中发现有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必谈;直接立案侦查案件中不起诉、判决免于刑处的国家工作人员必谈;发生窝案、串案或职务犯罪案件多次发生的单位负责人必谈;侦监、公诉、民行、监所、控申、案管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可能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个人和单位必谈。
通过检察约谈这个抓手,桐城市检察院把办案与服务、打击与保护、惩治与预防通过检察约谈这项工作给整合在一起,既延伸了检察工作的触角和空间,拓宽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渠道,又在解决联系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今年3月,桐城市检察院收到辖区某镇新农村建设安置点居民陈某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陈某反映,他家的安置房未过一年就墙体开裂,虽然村里提出了先申请工程质量检测、再根据检测结论来处理的方案,但因为担心可能存在的“人为因素”影响检测结果的公正性,损害他的利益,故请求检察院出面过问此事。桐城市检察院立即启动检察约谈机制,向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反映了陈某的担心,提醒他们在检测中应做到科学客观公正,并就目前新农村建设住房工程质量监督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指出了制度上的存在的漏洞和不足。通过约谈,不仅消除了陈某对检测结果公信力的质疑,让矛盾得到及时妥善化解,且与检测站就农村房屋质量投诉问题建立了联动机制,从问题反馈到实体勘测再到检测结论,检察机关皆可介入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合力化解农村房屋质量争议。
“这次约谈让我们受益匪浅。今后,我们将在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上下功夫,更加主动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桐城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的领导对前来开展检察约谈工作的桐城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感谢。
“下一步,我们将致力于将检察约谈打造成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的新窗口、自身建设发展的新抓手、贴近群众服务大局的新渠道。”桐城市检察院检察长江晨对检察约谈工作的发展前景充满了信心。(刘文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