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桐城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分给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欧阳水根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这是今年以来欧阳检察长作为案件承办人直接办理的首件案件。
接到案件后,欧阳检察长连夜审查案卷材料,梳理案件矛盾点和程序瑕疵,第二天上午又前往公安局刑警大队与办案民警沟通,下午就与检察官助理一道赴市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提审的当晚,欧阳检察长又详细列出补充侦查提纲,亲自修改了逮捕审查报告。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有关证据后,欧阳检察长认为本案有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燕某某实施了杀人犯罪,符合逮捕标准,遂依法做出对其批准逮捕的决定。
欧阳检察长强调,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尤其是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推动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有效举措,必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以领导班子成员的实际行动推进司法改革落地见效。
今年以来,桐城市检察院党组依据《安徽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指导意见(试行)》,相继制定了《随机分案办法》《检察官联系会议规定》等配套文件。截止目前,桐城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已直接办理各类案件8件8人。(办公室 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