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检察院重点建设项目职务犯罪预防获县委书记批示肯定
时间:2014-07-14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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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太湖县检察院向县委报送的《太湖县检察院多措并举严把五关开展重点建设项目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获得县委书记应杰苗的批示肯定:“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服从、服务大局,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主动作为,严格把关,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值得肯定,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合同各主管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太湖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再做贡献!”
县委书记批示后,该院及时组织传达学习,研究落实措施,将以县领导批示为契机,在严把领导组织协调关、自身廉洁自律关、项目建设准入关、项目同步预防关、项目科学预防关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细化措施,将重点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工作做得更深、更实、更优。一是要强化协调。加强与纪委、招标、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联系和合作,建立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等制度,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要强化监督。严格廉洁准入制度,将行贿档案查询纳入工程招投标的必经程序,在行贿和受贿之间建起“隔离墙”;积极参与临场招投标,现场咨询以及施工、设备和原材料采购、资金拨付与管理使用、工程验收环节的同步监督,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火墙”。三是要预防宣传。与建设单位联合举办法制讲座、开展典型案例分析,介绍中央反腐败的高压态度和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指示精神、检察机关严惩和预防工作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举措等,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观念,筑牢廉政防线,远离职务犯罪,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