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切实防止监管场所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监管秩序稳定,太湖县检察院院第一检察部对县看守所开展节前监管场所安全检查工作。
一是在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重点检查监管场所落实上级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确保疫情防控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对监管场所值班领导带班、警力安排进行了检查,对监内水、电设施运转是否正常,对重点人员应急处置预案的建立、在押人员生活、文体活动是否安排妥当等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有些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三是要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不留盲区,不走过场。派驻检察室应当严格落实派驻检察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严禁擅离岗位,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向院领导和上级检察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