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质效,增强司法公信力,11月12日上午,太湖县检察院对陈某甲申请本院监督的戴某某与陈某乙、某房地产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听证。此次听证邀请了多名县人大代表、相关法律人士担任听证员参加听证并发表评议意见。
听证会由副检察长项朝光主持,通过主办检察官介绍案情、听证调查、举证质证、听证辩论、听证员评议及最后陈述环节,当事人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理由。经过3个小时的听证,听证员均表示检察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全面,法律适用准确,一致支持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最后,项朝光副检察长表示,听证员独立发表的客观、中立的第三方意见,不仅能够帮助检察机关更加客观准确地查明事实、适用法律,依法公正地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更能让案件当事人主动听取社会意见,促成当事人化解矛盾。检察机关通过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充分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拓宽了公众参与司法的途径,提升了检察办案质效,也有助于提高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实现检察精准监督、化解社会矛盾和普及法治理念等多重司法价值。太湖县检察院将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推进司法办案在阳光下运行,让司法公正可触可感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