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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改两为”我做什么】坚决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潜山市检察院召开2022年首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听证会
        时间:2022-03-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促进矛盾从源头化解,3月18日,潜山市365体育投注官网_神器365软件下载_365bet苹果版召开潜山首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听证会,对一起工伤保险行政给付纠纷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三名潜山市人大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为群众和行政机关搭建起“面对面”交流的平台。






          2016年3月,潜山市(原潜山县)某单位职工郭某某中午下班回家途中,为避让行人摔伤,经诊断为“左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左胫骨上段粉碎性骨折”,共花去医疗费3.6万余元。该起事故经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潜山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认为申请人提交的事故证明并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郭某某不服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支持郭某某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共计3.8万余元的诉讼请求。2020年4月,潜山市公安局对派出所出具的“事故证明”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最终认定该份“事故证明”系虚假证明。潜山市人社局随后作出了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但郭某某不服,拒绝退回已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潜山市检察院对该案高度重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赈作为案件承办人,多次走访相关行政机关,深入了解案情,并就案件后续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事项与市人社局、医保局进行了充分沟通,得到了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奠定了基础。


          听证会由李赈副检察长主持,市人社局、医保局及郭某某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即“辖区派出所出具的事故证明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所作的法律文书’”、市公安局作出对原事故证明的认定和市人社局作出的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能否作为新证据,据此向市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等问题进行了充分阐述。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李赈副检察长向双方当事人解释法理、说明事理、讲清情理,特别就裁判适用的证据规则向郭某某予以释明。郭某某对检察机关的意见表示理解和认同。受邀的三名听证员听取各方意见并进行了讨论,形成了支持检察机关的评议意见,对检察机关通过积极履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进依法治市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社会保险基金事关国有财产安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益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潜山市检察院积极探索通过办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着力让行政争议从源头得以化解,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