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潜山市检察院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审查两起涉及虚假诉讼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公开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共4人担任听证员,参与案件监督审查,提出评议意见。这是该院首次在民事诉讼监督环节引入听证制度。
听证会上,主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参会的听证员,告知了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等权利义务,然后安排由检察官助理介绍案情、出示证据材料并说明证据目的;随后主持人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陈述、答辩,邀请听证员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提问,当事人发表最后陈述。在听证员评议环节,受邀的听证员分别就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属于虚假诉讼等问题提出看法,同时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对案件当事人的处理提出了评议意见,对检察院拟作出提请抗诉的意见表示支持。
受邀听证员对检察机关采取听证会公开审查民事监督案件的形式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举行案件公开听证,可以充分吸收多方意见,厘清案件事实,做到“法融于情”,使案件处理结果更加让人信服,有利于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实现检察监督的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