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潜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银枝对县检察院呈报的《2016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该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所取得的成效。“2016年县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扎实有效,为潜山的和谐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望进一步增强预防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真正实现惩防并举。”
2016年,潜山县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工作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一手抓查处职务犯罪工作,一手抓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履行,着力构建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预防工作体系,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服务保障“转型发展、绿色崛起”美好潜山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县院在认真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呈报了《2016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该报告全面总结了2016年县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结合所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认真分析犯罪特点和成因,剖析当前职务犯罪新动向,并就进一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操叔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