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潜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同德带领案件办案组,并邀请市林业局鉴定人员、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前往吴某某滥伐林木一案现场,针对当事人吴某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立木蓄积鉴定问题进行实地查看。
吴某某滥伐林木一案,由潜山市公安局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当事人认为以森林资源清查资料计算采伐林木立木蓄积的鉴定结果不客观,申请重新鉴定。在现场,办案人员就所伐山场树木稀疏状况,是否存在沟壑、小路、菜地等情况进行核查,市林业局鉴定人员、市公安局办案人对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进行答疑解惑。最后,各方达成进行补充鉴定的初步意见。
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市检察院认真对待案件当事人的每一项诉求,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