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打造为民检察、规范司法办案,近日省检察院专门出台《关于全面推开检务工作区建设的意见》,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检务工作区建设。现将有关情况作一简要通报,供参阅。
省检察院积极构建“1+3+1”模式
全面推开检务工作区建设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打造为民检察、规范司法办案,近日,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全面推开检务工作区建设的意见》,强调做好“三抓”,在全省三级院全面推行“一个检务大厅、三个功能区域、一个网络平台”的“1+3+1”建设模式。
一抓高起点定位。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规范、便民、高效、温暖、智慧”原则,聚焦实现集约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智能化应用的目标,盘活用好侦防职能转隶后办案工作区资源,建成场所相对独立、职能相对集中、空间相对分离的“一站式”检察服务新平台,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检务透明度、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二抓高标准设计。坚持统一标准、规范系统建设,详细规定检务工作区的职能设置和功能划分,按照“一个检务大厅、三个功能区域、一个网络平台”的“1+3+1”模式,明确检务工作区建设施工图,以满足受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执法办案、检务公开、接受监督等多种功能需要。其中“一个检务大厅”,具体包含安检、等候、自助、接待等区,主要负责接受业务咨询和法律咨询,受理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和国家司法救助,受理、审核案件,提供案件信息查询、辩护人与代理人接待,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等。“三个功能区域”指设置控申接待区、检察服务区、执法办案区。控申接待区,主要设置检察长接待室、集体访接待室、远程视频接访室、律师接待室(法律援助工作站);检察服务区主要设置电子卷宗制作室、律师阅卷室,选设涉案财物保管室、卷宗保管室;执法办案区主要设置询问室、讯问室、远程提审室、远程庭审室、公开审查(听证)室、宣告(送达)室,选设和解(调解)室、听取当事人(律师)意见室、未成年人情绪疏导室。“一个网络平台”即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主要用于控告申诉和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和接受外部监督,同时,辅之以安全监控平台、智能化办案平台,提升检务工作区智能化水平。
三抓高效率推进。坚持高位推动,严格建设原则,专门成立全省检察机关检务工作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省检务工作区建设推进会,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全面推开检务工作区建设。《意见》特别强调检务工作区建设必须把握的四个建设原则。一要统一规范,严格按照省院出台的《安徽省检务工作区建设标准(试行)》要求,统一名称,统一标准,统一设置。二要优化布局,检务工作区既要相对独立,原则上与办公区域分离;又要注重资源共享、设施共用,相同功能用房实行“一房多用”,防止过度建设、铺张浪费。三要相对分离,有条件的地方,控申接待大厅、检察服务大厅、执法办案区应相对分离,独立成区。条件不具备的,可以分建执法办案区和检察服务中心,将控申接待区和检察服务区合并建成检察服务中心,做到既方便群众,又保证工作安全有序,提升整体服务效果。四要注重创新,坚持既规范统一,又探索创新,切实增强检务工作区的规范性、便民性和有效性,让当事人看得见、听得懂、能评价,主动接受人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