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检察院决定以受贿罪逮捕胡永达(正处级)。经审查,胡永达担任淮北市煤炭局局长、安监局局长和市政府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方面谋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该案由淮北市检察院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