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3月安徽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落实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的总体要求,聚焦提升法律监督质量、效果,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现将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办案数量整体平稳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055人,同比下降15.78%;不批捕2404人,同比上升10.83%。不捕率为32.49%,同比增加5.73个百分点。
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20177人,同比上升4.15%;共决定起诉14290人,同比上升9.18%;决定不起诉2857人,同比上升44.51%。不诉率为16.66%,同比增加3.54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6.9%;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0.44%;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6.26%。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569件,同比上升16.84%;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470件,占监督数的82.6%,同比增加16.69个百分点。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64件次,同比上升33.02%;已纠正441件次,同比上升24.23%。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为78.19%,同比减少5.53个百分点。
3.刑事抗诉。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提出抗诉95件,同比下降24.6%;法院同期改判和发回重审23件,占审结总数的51.11%,同比减少2.59个百分点。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4件次,同比上升25.49%;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53件次,同比上升1.92%,占提出纠正数的82.81%。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247人,同比下降40.19%;对监狱、看守所监管活动提出书面监督意见203件次,同比下降36.36%;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21件,同比上升23.46%;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18件,同比上升120.2%。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1人,同比上升83.33%。
二、民事检察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19件,共提出监督意见175件(含跟进监督),其中提出抗诉9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0件,抗诉改变率为64.71%,同比增加3.65个百分点。
(二)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43件,同比上升160%;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06件,同比上升13.19%。
(三)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70件。
(四)民事支持起诉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793件,同比上升79.41%;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545件,同比上升33.91%。
三、行政检察监督主动性增强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6件。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建议裁定再审2件(积存案件)。
(二)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4件,同比上升300%;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1件,同比上升45.71%。
四、公益诉讼案件结构持续优化
(一)立案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10件,同比上升10.07%。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367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1043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1215件,同比上升11.06%。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47件,同比上升37.38%。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8件,同比下降3.7%;一般民事公益诉讼56件,同比上升194.74%;行政公益诉讼13件,同比上升85.71%;在新领域提起公益诉讼40件,同比上升344%。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72件,判决支持率100%。
五、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全面加强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43人,同比下降17.82%;不捕211人,不捕率为59.6%,同比增加9.46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案件不捕率27.11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42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81人,同比上升22.17%;不起诉148人,不起诉率34.5%,同比减少1.43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案件不起诉率17.84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10人,同比上升32.53%;占审结数的24.12%,同比增加1.75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522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社会调查755人次,同比上升2.44%。开展一般预防共计567次,同比上升48.04%;开展法治巡讲53次,法治讲座291次。
六、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刑事检察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86人,同比上升10.26%。起诉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32人,占37.21%;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9人,占33.72%。
(二)民事检察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的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其中涉及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1件,涉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1件。
七、信访案件数量增长,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加大
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8471件,同比上升12%;重复信访1426件,同比下降8.1%。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3件,同比下降13.33%;审查后决定给予赔偿5件,同比下降54.55%。
共开展司法救助116件,同比上升20.83%;发放救助金215.53万元,同比上升31.74%。
八、各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强
(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35人,同比下降40.62%;决定起诉黑恶犯罪179人,同比上升120.99%。共批捕黑恶势力“保护伞”3人,起诉2人。
(二)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
2022年1至3月,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77人,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8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63件。
(三)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6038件,同比下降8.08%。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379件,占6.28%;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5659件,占93.72%。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所占比例较高的案件类型是: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4266件,占总数的70.65%;民事、行政检察类案件474件,占总数的7.85%。
(四)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全省各级院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17次,同比上升14.71%。其中,检察长列席65人次,同比上升18.18%;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52人次,同比上升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