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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要闻
        媒体聚焦 | 法律监督“四大检察”协同推进
        时间:2021-1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3784期>安徽法制报 | 法律监督“四大检察”协同推进

          《安徽法制报》(2021年11月9日 头版头条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奋力谱写全面依法治省新篇章”专栏) 

          原标题 

          法律监督“四大检察”协同推进 

          本报记者 徐奥萍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看家本领”,也是贯穿“四大检察”的“生命线”。 

          我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职,守护“四大检察”生命线,取得显着成效。 

          “派驻+巡回”亮剑 

          违规“减假暂”等乱象 

          作为“四大检察”之一,刑事检察是检察职能中最传统也是最为外界熟知的一项职能,是检察机关业务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作为司法改革中的重要一环,其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顺应改革形势,由“派驻检察”的单一检察方式向“派驻+巡回检察”的方式转变,给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供了许多机遇,也提出了不少挑战。基于此,我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检察产品”供给侧改革,不断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能力,推动巡回检察工作向纵深拓展。 

          今年,在巩固2020年监狱巡回检察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省检察院继续部署开展对监狱巡回检察和“回头看”活动。1月至8月,全省检察机关已对监狱组织开展9次常规巡回检察、8次机动巡回检察,共发现问题29个,制发纠正违法或检察建议14份。 

          为切实维护“高墙内”的公平正义,全省检察机关精准监督,仅今年前8个月,就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997件,已纠正967件,纠正率96.3%。以公开促公正,检察机关还积极推进“减假暂”案件办理公开听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共同参与,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据了解,今年前8个月,全省检察机关已对提请减刑活动开展公开听证21次。 

          民事检察监督 

          让“假官司”无处遁形 

          “假官司”不仅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扰乱正常的司法秩序,来皖投资的浙江某公司差点就深陷其中。得益于检察机关的强力监督,该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据了解,2015年,这家公司投资了曹某某实际控制的安徽某科技公司5000余万元,曹某某及其实际控制的另一公司提供担保。曹某某因公司经营不善,便与他人串通分别以他人名义提起两起民事诉讼,总标的额达5000万元,企图侵占和转移公司财产,致曹某某及其控制的公司失去清偿债务能力,严重损害浙江某公司的投资权益。2020年4月,浙江某公司认为曹某某等人涉嫌虚假诉讼,向检察机关举报。省检察院牵头成立专案组,民事与刑事检察部门协同履职,并推动与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最终,涉案5人均被以虚假诉讼罪追究刑事责任,并追缴赃款。 

          据了解,为确保虚假诉讼监督有力有效,我省检察机关多措并举,不断拓宽渠道,深挖案件线索。目前,省检察院成立了民事检察办案指挥中心,指导全省主动运用智慧民事检察监督平台,积极拓展案源渠道,共排查线索18批,涉及生效民事裁判和调解1500余件,涉案标的额达5亿元。此外,还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移送违法违纪线索等监督方式,一体推进。 

          据统计,仅今年前8个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611件,办案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同时,监督层次向纵深推进,移送虚假诉讼案件违法违纪线索118件,以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63件151人。 

          精准多元做实 

          行政检察监督质效 

          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发挥着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双重作用,是“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和国家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是行政检察工作的重心,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对行政生效裁判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力度,确保办案规模稳中有升、案件质量稳步提升。今年1-8月,全省共办理行政裁判监督案件437件,同比上升49.2%,提出抗诉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4件,其中改判1件、发回重审3件。聚焦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加大对错误生效裁判背后隐藏的违法线索的调查核实力度,提升监督层次。 

          适应形势发展,我省检察机关还扎实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监督智慧,一体统筹推进,创新方式方法,采取依法抗诉、公开听证、检察宣告、释法说理、风险提示、智慧借助、司法救助等多元化化解行政争议的方式,运用领导包案、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加强协调等多种手段,强力推进专项活动,取得了突出成效。2020年,共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19件,给予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8.08万元,向行政机关发送改进工作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4件,化解5年以上的长期争议案件44件。 

          公益诉讼监督 

          架起检民“连心桥” 

          省级大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下称“芡河湖保护区”)内竟然存在大面积“迷魂阵”等禁用渔具,2020年7月开展专项巡查时发现的这一幕,给怀远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大鱼小鱼一网打尽,这种“断子绝孙”式的破坏必须严惩。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该院依法监督,督促怀远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履行禁渔监管职责。最终,该局对芡河湖保护区内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拆除芡河湖六孔闸及保护区内所有违规网具设施,加强芡河湖保护区渔政日常执法巡查和禁渔宣传,争取资金采购安装渔业渔政信息化监管系统。 

          据了解,自2020年7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的决策部署,紧盯六大领域的突出公益损害问题,扎实履行检察职责,专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在专项活动中共摸排公益诉讼问题线索2971条,立案1932件,履行诉前程序1736件,支持起诉28件,向法院提起诉讼359件。 

          循着我省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实践足迹,以精准监督为关键点,增强工作刚性是始终不渝的追求。立案审查3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件……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披露的太平湖生态环境问题,黄山市检察院主动亮剑,督促相关问题得到切实整改。聚焦全市砖瓦行业与煤矸石堆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淮南市检察院则制定《淮南市检察机关开展砖瓦行业与煤矸石堆场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实施方案》,主动作为,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清理煤矸石堆场116处。 

          在长江大保护进程中,公益诉讼检察的“安徽实践”同样亮眼。全省检察机关积极部署开展长江禁渔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摸排渔业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线索452条,立案297件,向渔业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7份,向法院提起诉讼95起,检察公益诉讼成为“禁渔令”落地落实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