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和文化是黄山最鲜明的底色,在检察保护上要做精做细。”4月29日,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武在黄山调研时,重点就如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保护好黄山生态环境提出要求。他强调,要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更加积极主动作为,始终把生态检察抓紧抓实。
近年来,黄山市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服务黄山生态环境保护,在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推进“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实、加强新安江流域生态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陈武对此给予充分肯定,但认为规模小、总量少,力度应进一步加大。
陈武指出,要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理念,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主动发现问题,参与治理,提出检察意见建议。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上下齐心协力,用足用好检察一体化优势,检察长要带头办案,分管院领导既要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发挥好示范效应,调动全市专业力量,做好黄山生态保护这篇文章。
陈武强调,要注意发挥刑事检察作用,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注意发挥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作用,加大生态检察力度,特别是要强化精品意识,在服务生态保护上做精做细,不求最大量,但求最精细。加大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社会治理力度,注意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提升服务质量。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注意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实践,分层次普及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让法律更加入脑入心。
在黄山期间,陈武考察了歙县检察院,并在黄山市检察院与两级院检察长进行座谈。黄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陆群,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宏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