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4月8日,为促进检察机关与高校、律所的沟通交流,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鲁建武一行赴安徽师范大学,参加由省检察院和安徽师范大学共同主办,安徽师范大学诉讼法研究所承办,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刑辩中心协办的刑民交叉疑难案件研讨会。安徽师范大学副校长彭凤莲到会并致辞,法学院院长周振杰主持会议。
研究会上,各位实务界和学术界资深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窦某某犯隐藏会计凭证罪,其余股东能否以该公司作为原告对窦某某再次提起民事诉讼,以及能否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窦某某拒不执行民事判决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鲁建武对这次案例研讨活动进行了充分肯定,对参会人员的发言作了点评和总结,认为通过延伸讨论和集中攻关,很好地扩展了论题的深度和广度,对今后的实践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对于研讨案件的争议焦点,他从理论争议、法律规定和价值判决等多个角度,就研讨的问题发表了独到深刻的见解。
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芜湖市检察机关业务骨干、安徽大学法学院专家教授以及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