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保银(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针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带来的新挑战,意见明确提出,要立足检察职能,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作用,营造好三个环境(即通过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为经济发展新常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通过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为经济发展新常态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通过加强诉讼监督,为经济发展新常态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这是我们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职责定位。
唐保银(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同时,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服务理念偏差等问题,特别是背离职能搞服务、检察触角延伸过长、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等问题,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治思维,切实做到“三为五不为”(即在依法履行检察职能、营造良好环境上有为,在积极融入发展大局、提供法律服务上有为,在规范执法办案方式、提升司法公信上有为。背离职能搞服务的事情不能为,参与经营性活动的事情不能为,助长地方保护主义的事情不能为,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事情不能为,有损检察形象、妨害司法公正的事情不能为)。这是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基本要求。
唐保银(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措施。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结合点。我们认为,党委、政府应对新常态采取了哪些措施,哪些是与检察机关相关联且是我们能够发挥作用的,就是我们的着力点。
唐保银(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意见从10个方面明确了服务的具体措施。一是服务重点领域改革。这是当前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具体到我省,就是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改革,以及国企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服务改革,就要围绕这些重点,强化司法应对,保障全面改革。
唐保银(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二是服务扩大投入部署。新常态下,仍然需要稳增长、扩大政府投入。我省在扩大政府投入方面,制定了大战略、谋划了大项目、开建了大工程。服务发展,就要围绕这个重点来展开,查处职务犯罪,帮助堵塞监管漏洞,确保政府投资安全。
唐保银(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三是服务非公经济。去年,省院制定了《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社会反响较好。在服务新常态中,要继续贯彻该意见,营造有利于经济主体创业创新的法治环境。
唐保银(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四是服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意见主要从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同时,鉴于存在的以虚假诉讼等形式掩盖违法经济活动的行为,意见提出要加强民事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调解经济关系。
唐保银(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五是服务创新驱动战略。意见特别提出,要依法妥善办理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科研活动和成果转化中的案件,支持和保护科技创新,保障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创新型省份建设。
唐保银(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六是服务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是经济新常态带来的重要问题,需要检察机关付出更多努力。我们提出,既要开展好专项打击整治活动,又要结合执法办案,加强社会宣传,做好风险提示,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能力,同时,还要在妥善处理非法集资问题上把握好政策界限。
唐保银(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七是服务农村改革。我省是国家农村改革实验区试点省份。意见提出,要正确把握政策界限,营造宽松的农村改革环境,保障试点改革顺利进行。同时发挥职能,严肃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促进强农惠农政策实施。
唐保银(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八是服务民生。意见特别提出,要密切关注新常态下的民事纠纷,及时监督纠正裁判不公等问题,做好申诉人服判息诉等工作,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
唐保银(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九是服务生态强省建设。新常态下,对环境的要求更高,群众对蓝天碧水的愿望更强烈。在做好常规监督的同时,意见还提出,要认真办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探索通过提起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方式,推动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
唐保银(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十是服务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唐保银(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第三,确保服务发展新常态的成效。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要取得实效,既需要围绕着力点用劲使力,又要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自身行为。
唐保银(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针对服务经济发展中的不规范问题,意见提出,要进行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开展案件评查,以规范促公正赢公信。同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服务经济发展中,严格自我要求,坚守公正底线,做到“七个严禁”。
唐保银(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针对服务经济发展中的政策法律界限把握问题,意见提出,要坚持三个统一,做好服务大局和执法办案结合的大文章。
唐保银(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针对服务经济发展中的执法方式问题,意见特别提出,办理涉及企业案件要注意把握办案时机,最大限度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秩序,防止因执法不当影响企业发展。针对服务措施的落实问题。意见指出,要坚强监督检查,严格监督问责,特别是对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中央、省委、高检院和省院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的,严格问责、严肃追究;对于检察人员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中顶风违纪的,及时通报、从严查处,从而确保《意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唐保银(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有关情况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新闻发言人吴贻伙:谢谢唐主任的解读。据我了解,专门出台意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全国省级检察院中还不多见。
新闻发言人吴贻伙:近年来,省检察院十分注重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去年我们与省工商联联合出台了《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刚才唐主任在解读中也提到了这一点。同时我们还与省国资委共同制定了《关于开展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
新闻发言人吴贻伙:这两个意见的实施,社会反响都非常好。今年3月底,省委统战部会同我们省检察院、省工商联下发了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法纪教育活动的通知,以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法治观念和廉洁从业意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健康发展。这个通知主要着眼于更加注重发挥预防的作用,它是我省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系列措施的有机组成部分。也请各位媒体朋友随时予以关注。
新闻发言人吴贻伙:下面请张黎主任介绍一下我省检察机关加强代表委员联络方面的情况。
张黎(省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根据新闻发布会的安排,现就今年我省检察机关在加强和改进代表委员联络的有关工作做一通报。
张黎(省检察院办公室主任):为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强化检务公开,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今年我院将出台一系列加强代表委员联络的工作举措。
张黎(省检察院办公室主任):一、组织开展“双千双百”活动。为使代表委员全面、深度了解检察工作,全省三级检察院将积极组织开展以邀请千名代表委员旁听百场观摩庭、邀请千名代表委员走进百个检察院为内容的“双千双百”活动。
张黎(省检察院办公室主任):二、开展与省人大代表定向结对联络活动。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建立与省人大代表的定向结对联络工作机制,由各级检察院班子成员担任联络人,与省人大代表一对一定点联络,主动通过走访和邀请代表座谈等形式,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强化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努力实现联络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张黎(省检察院办公室主任):三、广泛邀请代表委员深度参与检察工作。一是省检察院和各市检察院将适时组织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二是广泛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听取代表委员意见,接受代表委员监督;三是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案件评查、检务督察、案件公开审查,以及今年检察机关开展的相关专项活动,让代表委员深度了解执法办案工作;四是进一步提高官方微博微信的覆盖面,建立便捷高效的沟通渠道;五是重要文件的出台,将积极征询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张黎(省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四、积极深化检察开放日活动。全省三级检察院力争每季度举办一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同时,逐步扩大开放场所,丰富活动内容,切实让代表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亲身感受检察、了解检察。我院将于5月19日举办一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届时,我们将组织五级人大代表走进省检察院,相关活动信息我们将及时向媒体朋友通报。
张黎(省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此外,我们将深入推进人大代表持证约见检察长制度,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研究、逐项整改、逐个答复,真正通过面对面交流、点对点沟通,认真听取意见,真诚凝聚共识,推动我省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张黎(省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媒体朋友们,下一步,我们联络代表委员的各项活动将及时邀请记者朋友们参与,诚请大家继续予以关注支持。谢谢各位。
新闻发言人吴贻伙:谢谢张黎主任的介绍。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代表委员的监督也是我们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省检察院党组历来对此都非常重视,刚才张黎主任介绍的开展“双千双百”活动、定向结对联络、邀请代表委员深度参与检察工作、深化代表持证约见检察长制度等等,内容丰富实在,不少方面都是创新之举,值得期待,也请大家继续进行跟踪报道。
新闻发言人吴贻伙:各位媒体朋友,因为时间的关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就没有安排记者提问环节,大家如果有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情况,请与我联系,会后可以另行安排采访。
新闻发言人吴贻伙: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下次发布会再见!
本网:本场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