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福祉,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重任。2020年10月,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工信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在全国联合开展“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的违法犯罪行为。
阜阳市太和县检察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张某、韩某涉嫌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通过以300-500元不等的价格诱使多名在校学生开办银行卡、提供支付宝账户供其实施犯罪行为使用,帮助他人为诈骗资金转账,使被害人不与犯罪嫌疑人直接发生交易往来从而躲避法律追责。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态势下,该案件映射出太和县教育系统在法治建设、法治教育上存在疏漏,学生的法律意识仍比较淡薄,法治宣传不到位,犯罪预防未能达到应有效果,学生群体极易受到蛊惑,成为犯罪分子利用对象。
为进一步遏制在校学生出售账户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助长行为,太和县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向教育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太和县教育局建立健全登记筛查和线索移送机制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联合有关机关通过以案释法,让学生群体深入了解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手段、伎俩和危害,使犯罪预防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学生群体的防范意识。
太和县教育局接到太和县检察院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下发《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宣传工作的通知》《太和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建立健全犯罪预防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太和县开办银行卡、注册网上交易账户在校学生登记表”等台账,并利用国旗下讲话、召开法治报告会、开展现场宣传教育活动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切实提高了学生群体的法律意识,太和县检察院检察建议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