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 尤易)“现在每天都能睡个安稳觉,刺鼻的油烟再也闻不到了。”日前,家住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某小区居民刘强(化名)接到蜀山区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的回访电话,激动地说。
刘强所居住小区一楼,有多家餐饮经营户,长期排放油烟,并将油烟通过管道输送至二楼楼顶平台;其中,部分经营户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还有一部分经营户虽安装净化设施,但不正常使用,油烟随意排放。每到营业时间,油烟直接灌入二楼刘强家中。不仅如此,油烟机的噪音一直响到深夜,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刘强家离油烟机最近,饱受其苦。
多次和商家协商未果,向有关部门投诉也未见回音,刘强很苦闷。一天,他从报纸新闻上得知检察机关对环境污染行为可以监督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他向蜀山区检察院投诉。
接到投诉后,民行科检察官前往现场对油烟污染情况进行录像拍照,收集证据。承办人认为,餐饮经营户未依法采取油烟净化措施,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等污染物,监督管理机关应依法予以查处。今年7月25日,依据相关法律,该院向合肥经开区环保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餐饮经营者采取处置措施。
收到检察建议后,经开区环保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经整改,户外烧烤全面叫停;经营户均安装了油烟净化一体机,油烟经收集处理后排向小区外;油烟和噪声检测均达标。环保分局于8月30日回函蜀山区检察院,“三家经营户油烟排放浓度均为达标排放”。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