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具体案件邀请代表委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参与研讨,有利于辩明是非曲直,有利于判断法院判决是否正确,也有利于检察机关准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对于这项举措,我点赞!”5月19日,在安徽省检察院举行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申请监督案研讨会上,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华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韦文津表示。
据悉,安徽省检察院举行的这次研讨会,共邀请了7名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参加案件研讨和评议。研讨的案件是发生在2014年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当年8月18日凌晨,殷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的三轮摩托车,撞到行人陈某某,造成陈某某死亡,殷某某驾车逃离现场。一审法院认定,殷某某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由于陈某某在城镇居住、工作一年以上,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殷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殷某某仍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研讨会上,省检察院民行处干警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争议的问题及相关证据材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咨询委员分别就该案的事实疑点、证据采信、精神抚慰金和死亡赔偿金数额、法律与道德的冲突等问题,逐一发表意见。大家见仁见智,最终在案件事实认定、检察机关监督该案的必要性等问题上达成了共识。
据省检察院民行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省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专家论证、研讨会等形式,多次公开审查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公开审查已经成为检察机关推进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务实举措。值得一提的是,每次民事行政案件的公开审查,省检察院均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四员”参与其中,这对提高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水平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此次研讨活动,是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案件的具体体现,意义重大!”研讨会上,省政协委员、省公路局资产设备处处长吴国进如是说。(文:任小玲 摄影:程国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