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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诉讼检察
        “世界湿地日”特别报道丨守护好“安徽人民的宝贝”
        时间:2023-0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2月2日《检察日报》第07版

        公益周刊·“世界湿地日”特别报道

        由《湿地公约》认证的“国际湿地城市”,是城市湿地生态保护的最高成就。目前,全球有43个“国际湿地城市”,其中中国13个,数量居全球第一。无论是首批“国际湿地城市”江苏常熟、黑龙江哈尔滨、海南海口、山东东营等6个城市,还是新晋“国际湿地城市”重庆梁平、辽宁盘锦、安徽合肥、湖北武汉等7个城市,它们都与湿地融为一体,生态宜居。当然,这一张张“国际湿地城市”名片的背后,都少不了生态保护理念的渐入人心、湿地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和对破坏湿地行为的司法惩治。

        原标题

        守护好“安徽人民的宝贝”

        本报记者 吴贻伙

        合肥市巢湖槐林省级湿地公园

        律回春渐,虽然小寒刚过,但安徽合肥的气温却在渐渐回升,位于合肥巢湖半岛国家湿地公园河东圩水域,白琵鹭、小天鹅、红嘴鸥、反嘴鹬……一只只洁白的冬候的鸟儿仿佛化身为“雪精灵”,安静的在水面上漫步,如同一个个跳跃的音符。
        据公园工作人员介绍,2022年以来,除了灰雁、野鸭和鹬鸟等常见候鸟外,青头潜鸭、黄嘴白鹭等六种国家一级保护候鸟纷纷出现在此,巢湖越来越成为万物生灵的向往之地。鸟儿欢快活泼,人们悉心守护。近年来,作为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长江下游重要生态湿地的巢湖湿地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丰茂的水草和丰富的鱼虾资源,为众多候鸟提供了栖息或迁徙补给的好去处。
        湿地保护属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是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之一。合肥市两级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合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把八百里巢湖打造为“合肥最好的名片”作出了检察贡献。

        谱好“协奏曲”

        推动湿地全流域保护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巢湖综合治理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11年4月,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考察合肥时指出,一定要把巢湖综合治理好。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合肥考察时再次强调,“巢湖是安徽人民的宝贝,是合肥最美丽动人的地方。一定要把巢湖治理好,把生态湿地保护好,让巢湖成为合肥最好的名片。”

        总书记有号令,合肥见行动,检察勇争先。早在2019年,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就出台了加强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的决定。2020年,在合肥市检察院的牵头组织下,环巢湖的巢湖市、庐江县、肥东县、肥西县、包河区等合肥市所属的五个基层检察院建立起“环巢湖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区域一体化”协作机制,重点围绕违法养殖、湿地功能破坏、危害生物多样性、非法捕捞等方面等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此后,合肥市检察院又联合两级院成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专业化办案团队,巢湖市检察院则成立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四大检察”一体化办案组,以强化综合保护。

        内部有协作,外部有联动。巢湖市检察院先后与巢湖市河长办、林长办等13家单位会签文件,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落实生态检察官常态化参与湿地保护,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联合调查,共同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管好“责任田”

        扛起湿地保护检察责任

        巢湖治理,湿地是天然屏障。湿地群如同巢湖之“肾”,具有调洪蓄水、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

        “湿地不仅要建好,更要管护好”。遵循着这样的理念,合肥市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林长制、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常态化巡查工作,一经发现问题,立即督促行政主管机关及责任主体加以整改。

        2022年5月,肥东县检察院干警与县水务局工作人员在实地巡查中发现,管湾湿地公园内的水库中有两处违法造塘,围梗拦截水面面积约1300平方米,造成流域水面面积减少,对周边生态系统严重造成影响,并威胁了行洪安全。发现问题后,该院立即深入核查,向县水务局和属地乡镇政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河湖管护职责,拆除塘梗、移除塘内水产品、恢复水面原状。

        合肥市肥东县管湾湿地水库围库正在清除塘埂和水库联通

        合肥市肥东县管湾湿地水库新貌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进行整改,当月即完成了全部拆除和修复工作。现如今,走进管湾湿地公园,但见水田一色,白鹭飞舞,美不胜收。2022年12月,该园正式通过了国家湿地公园验收。

        据了解,自2021年合肥市将巢湖及环湖8个湿地公园列入湿地名录予以保护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通过巡查发现破坏湿地资源案件线索7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督促相关部门拆除投饵鱼塘1200余亩、清运垃圾杂物1300余吨、清运土方5000余方。针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先后发现22件线索,并及时督促住建、生态环境部门落实整改,从而筑牢了湿地保护的防护栏。

        办好“具体案”

        倾力守护生物多样性

        2022年8月,正值酷夏,巢湖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实地走访中发现,该市柘皋河省级湿地公园内栈桥和浅湾处有大量水葫芦漂浮集聚,面积约有400平方米。

        巢湖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柘皋河省级湿地公园内巡查

        “这些水葫芦繁殖能力很强,一旦泛滥,危害很大,不仅破坏湿地景观和水质,而且覆盖水面,使水中其他植物不能进行光合作用,水中的动物也得不到充分的空气与食物,进而影响湿地的生物多样性。”检察官们迅速作出反应,随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法向当地园林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清理,要求加强日常管护。园林管理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5天内即完成了整改,相关问题迅速得到解决。

        湿地兼具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难以替代的生态价值。2020年1月1日,巢湖开始实施全域十年禁渔。为了让鱼翔浅底的景象重现巢湖,合肥市两级检察机关持续聚焦禁渔令生效后在巢湖水域发生的非法捕鱼系列案件,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三年来,检察机关共办理非法捕捞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4件168人,追偿所造成的渔业生态损失146万余元,同时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将赔偿款用于渔业生态修复。

        在保护巢湖湿地林业和动物资源方面,合肥市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长+林长”工作机制及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用,共办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狩猎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案件37件,诉请判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09.7余万元,通过办案救助和放飞野生动物233余只,督促补种树木8201余株。

        2022年6月1日,《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这也是我国首部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法律。为提升巢湖周边居民湿地保护意识,检察干警们深入村居,广泛宣传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和湿地生态系统法律法规,动员群众积极反映案件线索,自觉守护共同的家园。2022年,生态检察办案团队赴环巢湖周边的4个乡镇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举办法治讲座30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