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抓点野生动物也会构成犯罪,幸亏今天参加旁听,否则自己犯罪了都不知道!”2022年12月20日,由淮南市潘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三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被告人住所地潘集区某村公开开庭审理,参加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
2022年8月18日、9月10日晚,潘集区某村王某某等人事先准备好捕鸟用的粘网、诱捕器等工具,前往附近农田非法捕鸟,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被捕获的83只黑水鸡、只黄斑苇鳽,均被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86只野生鸟类的整体价值为2.64万元。
潘集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王某某等人非法猎捕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以及生物多样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2022年12月5日,该院依法对该3起案件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一审法院经审理,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公诉意见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最终以非法狩猎罪,判处5名被告人1至4个月拘役,承担生态修复费用2.64万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