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你们犯罪情节轻微,并具有从宽处罚情节,认罪态度也好,案件就不起诉到法院了,现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书并送达给你们。”
“我们知道了,以后不会再去猎捕野生动物了。”当事人诚恳地说。
“你们也要现身说法,跟周围的邻居和村民们讲讲,以后这种违法的事情坚决不能做。”
“好的,好的。”几名当事人纷纷表示,“感谢检察官,你们一次次地来我们这里,跑这么远的路,方便了我们大家伙,谢谢。”
这是针对多起非法狩猎案件,歙县检察院集中对当事人宣布不起诉决定书的现场。这也是检察官第三次来到这个偏远的乡镇。
这几起案件的当事人均系歙县三阳镇人。该镇地处县域东北部,群山环绕,植被茂盛,是野生动植物的天堂。近来野猪数量有所增多,且经常出来破坏农作物,于是就有农户自行放置铁夹等禁用工具,猎捕野猪。
刚接到案件,承办检察官电话联系当事人时,涉案当事人内心充满不解:野猪数量这么多,庄稼都被祸害完了,放个铁夹子猎捕野猪怎么就犯法了?
检察官意识到,不能简单机械地照着法条,就案办案,更应打开当事人的“心结”,体现司法的温度。于是,根据案件需要,检察官决定,将办案场地转移到村镇。
第一次来到三阳镇,承办检察官对几名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讯问,并耐心地对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进行了释明。几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今后一定遵守法律。
“我们邀请了三位听证员,通知了侦查人员、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委员一起到场,针对几起非法狩猎案件进行检察集中公开听证。”这是承办检察官第二次来到三阳镇,在三阳派出所临时借用的办公场所内,主动接受监督,听取各方意见。
检察官第三次三阳之行,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那就是对当地村民进行法治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