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安徽三年办理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186件
今年9月30日是我国第八个烈士纪念日。记者从省检察院了解到,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聚焦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英烈名誉荣誉扞卫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等三项重点,积极督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保护职责,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取得积极成效。2019年以来,全省受理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30件,立案18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9份,提起公益诉讼16件,已督促整改143处烈士陵园墓碑。
烈士纪念设施是缅怀革命先烈舍生忘死、英勇斗争事迹的重要红色场所,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一些地方烈士纪念设施管护缺位、散葬烈士墓维护不足、无名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意识不强等问题,加大督促履职力度。
“步文亭”整改前后
位于芜湖市的“步文亭”是为纪念安徽省委第一任书记王步文烈士牺牲六十周年而建的碑亭,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针对其环境脏乱差、管理缺位问题,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主动邀请媒体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多次跟踪报道,督促问题整改。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当地主管部门理顺了管理职责,并投入20多万元对“步文亭”进行改造和维护,同时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目前,“步文亭”面貌已焕然一新。
孙志宝烈士墓整改前后
在淮南,八公山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孙志宝烈士墓存在无指示标记、路径偏远难行、不方便瞻仰悼念等问题,遂分别向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和地方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将烈士墓迁至淮南市烈士陵园。仅仅10天,有关部门便将该孙志宝散葬烈士墓迁至烈士陵园,促使烈士墓得到更加规范和长效的保护。
无名烈士墓整改前后
在亳州,皖北烈士陵园部分无名烈士墓设施遭到损坏,谯城区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及时进行了修缮,并加强了对烈士陵园的管理。据了解,2019年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涉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案件线索211件,立案17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6份,提起公益诉讼9件,已督促整改134处。
扞卫英烈名誉荣誉是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的重要方面。2019年8月,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遭受台风“利奇马”影响,发生洪涝灾害,时任绩溪县荆州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的李夏在抗洪抢险过程中不幸因公殉职,后被中宣部追授为“时代楷模”,并被安徽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网民郭某某、罗某为发泄负面情绪,分别在网络上公然对李夏发布侮辱性言论,严重侵害了李夏烈士的名誉,引发网友强烈愤慨和谴责。
宣城市检察院就网民侵害李夏烈士名誉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在征求李夏近亲属意见后,宣城市检察院就此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两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2020年4月,法院通过开庭调解,两被告均当庭表达了对侮辱英雄烈士的悔过之意,同意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愿意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道歉。
在合肥市长丰县,获悉群众反映的仇庆祥、仇恒禄、仇庆怀三位指战员在抗战期间“仇集惨案”战斗中牺牲,至今未能申报为烈士的线索后,长丰县检察院本着铭记历史的责任感以及揭露侵华日军历史罪证的使命感,经过大量的调查核实,向负有依法申报职责的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进监督,督促其完成了为抗战期间牺牲的仇庆祥等九名英雄申报烈士荣誉称号的工作,从而维护了抗日英雄荣誉。
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英烈名誉荣誉保护方面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件,立案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提起公益诉讼3件,目前已督促整改2件。
据了解,为以公益诉讼之盾守卫革命志士荣光,今年以来,省检察院还组织开展了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以及跟进监督“回头看”等三个专项活动。
自今年7月与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同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联合督导行动以来,全省已完成烈士纪念设施整修170处(不含零散烈士墓),迁入烈士陵园或集中安葬墓区的零散烈士墓765座,拟迁入烈士陵园或集中安葬墓区的零散烈士墓918座,完成整修零散烈士墓1084座(不含已迁葬的烈士墓),通过专项行动推动解决问题190个。
今年4月,省检察院在联合合肥军事检察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专项活动期间,共受理线索100条,立案8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