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回想当初,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就是为了服务改革而设立。后来,全市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指定由高新区检察院办理,也是从服务改革的角度出发。可以说,合肥高新区检察院身上携带着很多改革的印记。”9月3日,谈起合肥高新区检察院的历史,检察长杜薇这样说。
与辖区企业一道拔地而起
1997年9月,经最高检察院批准,合肥高新区检察院开始组建。“第一件事就是要把房子盖起来,当时这边满是荒草,甚至还有野兔出没。我和第一任检察长徐振家就从基建开始干起的。”高新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姚传华回忆道。与合肥高新区检察院的办公大楼一道,荣事达、国轩电池等一大批企业的办公大楼、厂房同时拔地而起。此时,新成立的合肥高新区检察院承担着“两个开发区(国家级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国家级合肥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刑事案件,其中大量案件是涉企型案件。今年69岁的公诉人刘家斌1999年到高新区检察院工作,至今他还记得自己办理的第一个案件。“我办理的第一个案件就是涉企案件,被告人沈某盗窃高新区一企业的货架仓储笼,后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刘家斌回忆说。统计数字显示,2000年前后该院所办理的公诉案件中,有近1/3的案件为涉企型案件,所涉罪名主要为盗窃、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通过办理案件打击犯罪,切实维护辖区企业财产安全以及员工人身权益等成为了高新区检察院的主责。
除打击犯罪外,通过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为辖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是合肥高新区检察院的另一主责。2012年,合肥高新区检察院专门设立明珠检察室,通过派驻检察官等方式架起服务企业的桥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
打击目标向侵权源头延伸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2011年5月,经批准,合肥全市辖区内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均交由合肥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有着较高的专业性,统一管辖有利于提高办案的质效。”合肥高新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刘刚说。经统计,自2011年5月以来,该院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03件392人,提起公诉239件528人,涉嫌罪名主要有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早些年,侵权标的物主要集中在日用消费品领域,如假烟、假酒、假名牌服饰等。最近几年标的物多样化日益凸显,电子产品、音像制品、图书等所占的比例不断增加。与此同时,案件还呈现出组织化、专业化和网络化特征。”多年来一直坚守在公诉一线的检察官赵思坤说。
为呵护企业权益,合肥高新区检察院积极发挥追诉等职能作用,不断将打击的目标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源头延伸。2016年10月,董某等3人在肥西县租下一民房,利用购进的低价酒和包装材料,生产假冒的“古井贡”“口子窖”。2017年7月,案件移送至合肥高新区检察院后,主办检察官柯秦审查认为,向3人出售酒盒、丝带等包装材料的王某也应追究刑事责任,并向公安机关提出追诉建议。2017年8月,在浙江温州销售假冒包装材料的王某被抓获归案。今年4月,经合肥高新区检察院公诉,董某等3人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获刑的同时,王某也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
专业规范屡摘国字号荣誉
“知识产权案件涉及科学、文化、艺术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法律适用的疑难问题较多。除此之外,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还要正确处理好保护知识产权和维护公众利益的关系、激励科技创新和鼓励科技运用的关系等,这需要较高的司法能力。”杜薇说。为提高办案的专业性、规范性,合肥高新区检察院专门成立了知识产权办案小组,并建立涉知识产权案件庭后评议制度。目前,该院正联合法院制定出台《合肥高新法院关于侵害商标权犯罪的量刑参考意见(讨论稿)》,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以进一步提高办案的规范化。
严谨的办案作风、扎实的办案态度,助合肥高新区检察院摘取了多个“国字号”荣誉。2012年,项某等26人侵犯着作权案被国家版权局联合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评为“2012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2015年,陈某侵犯着作权案被评为“2015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2017年,李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被最高检评为“2017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件很好地维护了知识产权所有人、权利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也凸显出合肥高新区检察院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方面的敢担当、敢作为。”杜薇说。
新安晚报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