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是实现长江经济带发展蓝图的法律保障。为切实执行、准确适用长江保护法,主动迎接长江保护法实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芜湖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于3月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联席会议,谋划进一步做细做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芜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昊平,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河长办主任王津华,市河长办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员以及各基层检察院、河长办相关负责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芜湖市检察院和市河长办分别通报《全市“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实情况》和《2020年度各级暗访督查问题整改情况和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市检察院围绕新法的重大意义、特色亮点、主要内容、相关法律衔接等方面对长江保护法进行解读。随后,与会人员围绕长江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结合长江禁渔禁捕、固废污染防治、船舶污染治理、打击非法采矿等工作开展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