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储某某伙同何某、凌某在怀宁县某乡镇开设赌场约10场。储某某为赌场提供赌具和服务,并邀集参赌人员,何某安排黄某等人放风、维持秩序、接送参赌人员,凌某在赌场坐庄参赌。在扣除人员工资及赌场开销后,储某某分得抽头渔利2万余元。
目前,怀宁县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储某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