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来到怀宁县某镇一被害人家中,发现钥匙插在厨房门后,于是吴某某用铁丝钩勾住钥匙,打开厨房门进入屋内,将卧室内7万余元现金盗走。
据了解,2021年2月份以来,吴某某通过搭梯爬窗、翻墙而入的方式偷盗4起,涉案金额8万余元,目前,其已被怀宁县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