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事情立即办。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中,怀宁县检察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3月23日,怀宁县检察院干警在走访城东村网格中,一名居民反映其被偷盗了500元现金,赃款尚未追回,走访干警了解后,当天将居民意见向辖区公安机关反映。3月30日,走访干警对该居民开展“回访”,该居民高兴地告诉检察干警,案件已经侦破,500元被盗款也于3月24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