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怀宁县检察院的努力下,21名农民工的欠薪问题终于得以解决。
2021年3月,胡某某等21名农民工应陈某某要求为其承包的怀宁县某水库防汛通道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从事挑土、锄草等工作。该工程于2021年5月竣工,但直至11月,在长达半年期间,陈某某经多次催要后仍未支付该21名农民工工资合计14550元。
今年以来,怀宁县检察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突出关注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农民工讨薪难问题。
2021年11月18日,胡某某等21名农民工来到怀宁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办案检察官快速审查案件后认为,21名申请人的劳务工资能否及时到账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群众的事情立即办”,办案检察官当日受理该案,随后顺利与包工头陈某某取得联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做其工作,促使其次日与21名农民工达成调解协议。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对被欠薪人数、工资数额等事宜进行了确认,陈某某承诺于今年12月底前支付欠薪。
司法为民的关键是真正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办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该案件的成功办理化解了矛盾、解决了难题,让人民群众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