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正式写入刑事诉讼法。该制度实施以来,怀宁县人民检察办理认罪认罚案件45件56人,向法院出具量刑建议书56份,法院采纳55份,采纳率达98.21%。
据介绍,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所以,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是否科学精准,直接影响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正确实施。在这方面,怀宁县检察院对近三年内常见案件判决情况开展统计分析,明确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等多发性犯罪的量刑建议尺度标准,确保量刑精准。同时,该院还着眼程序规范,统一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具结书、提供法律帮助函等法律文书,用规范化推动量刑建议科学化。
为加快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怀宁县检察院也采取了不少办法。该院与法院共同改进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的审理程序,把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案件有序衔接,进一步简化庭审,提高司法效率。据了解,怀宁县凡是适用速裁程序的认罪认罚案件,法庭庭审时间较以往均大幅缩短,而且一般都当庭宣判。
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离不开公安、司法等各方支持,怀宁县检察院就主动上门沟通,推动形成办案合力。很快,县公安局实行集中送案,便于检察机关每周五集中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该县司法局在怀宁县检察院设立了律师值班室,每周五安排律师值班,专门配合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见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