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怀宁县检察院针对陈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举行审查逮捕听证会,邀请怀宁县公安局案件承办人、法制科负责人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参加会议,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以远程提审方式参加听证。这是怀宁县检察院首次以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形式审查逮捕刑事案件。
2018年1月21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受犯罪嫌疑人汪某某的邀集,到怀宁县黄墩镇对他人开设的赌场、车辆随意打砸,致使他人受伤,财产毁损。经鉴定,受害人的伤情为轻伤二级、造成财产损失2577元。5月23日,怀宁县公安局以陈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怀宁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会上,侦查机关对案件基本情况和逮捕必要性进行阐述。随后,与会人员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承办检察官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与会人员的意见,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的社会危险性进行审查。听证会后,检察机关综合考量各种证据,征询各方意见,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制度是怀宁县检察院主动应对司法改革新常态、全面深化检务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怀宁县检察院以公开审查听证室为依托,探索建立以检察官为主导、侦查机关和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共同参与的方式,将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直接、全面听取各方意见,创新审查逮捕工作,强化释法说理成效,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