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检察院干警在走访江镇镇江家嘴民族村发现,村民宗某某(77岁)老伴已经去世,生育两儿一女均已成家独立生活,其本人只身一人居住在村内一危房,该房屋系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建造的土砖平瓦房,因年代久远濒临倒塌。
为消除安全隐患,村、镇均多次派员上门动员其拆旧建新,由于宗某某系非农户口,政府对其新建房屋没有政策性补助,故宗某某以要求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为由推诿拖延。经多方打听,怀宁县检察院与村干一道找到宗某某的小儿子,动员其自筹资金将其父所居住的危房拆旧建新,经过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的劝解和游说,其子最终同意由其个人出资建房。
近日,怀宁县检察院干警再次前往现场,见危房已经拆除,正在规划重建,所有规划审批手续在检察干警的协调下也已经进行了报批。